电子阅览室光盘的使用规定

1、 电子阅览室每种随书光盘可提供下载,以便读者能够在网上直接使用。只有单件的随书光盘不提供外借,有复本的可以提供外。本馆影视资料均只有单件,确因教学需要,老师可凭本人电子校园卡借阅。

2、因没有压缩或者无法登录校园网等原因不能在网上利用光盘,如需暂借复制,可以凭本人校园卡在电子阅览室值班人员处办理借出手续,每次限借2件(老师每次不超过5件)借期1天。否则按每片每天1元交纳延误费。

3、所借光盘如有丢失,请在还期内到信息服务部办公室申明并办理手续,否则除按规定赔偿外,还需交纳相应的延误费。

4、丢失或损坏的赔偿规定:有复本的光盘每件赔偿10元复制费,只有一件的光盘按购买价的2倍赔偿。如读者自行复制,还需交纳2元后期加工费。

5、借阅程序:先按照图书的标识在检索机上查到光盘号,如D*******,然后到工作人员处办理登记手续。

6、请读者爱护本馆文献资源,只限于个人使用。

初审(一审):张云莹   复审(二审):刘锦源   终审(三审):傅瑜